就业优先 正当其时的战略选择

类别:政治法规 时间:2020-11-14 浏览:580
就业优先 正当其时的战略选择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将“就业优先”列为“十二五”就业规划的方针和主线。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正日益成为社会共识。

  政策制定——严峻就业形势下的必然选择

  “就业优先是严峻就业形势下的必然选择。”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撰文表示。在他看来,我国就业形势的严峻主要表现为“四大一突出”。
  所谓“四大”,指的是人口基数大、劳动力总量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大、就业困难群体数量大;而“一突出”则是指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具体则包括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农民工、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这3大群体交织在一起,使现在的就业形势变得十分复杂。特别是经济快速发展,新兴产业对劳动力素质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的劳动力数量虽大,但在技能素质等方面不能适应新兴岗位要求的情况普遍存在。”文中,于法鸣如是表示,“此外,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迅猛发展必然会影响到已经就业的劳动者,部分劳动者很可能会被淘汰。要解决这种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就不能不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就不能不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不仅如此,在部分专家看来,就业优先战略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施政,就业优先实际上就贯彻了这种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表示。在他看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关键和现实选择就是实现充分就业。不仅如此,莫荣还把就业优先战略视作刺激消费、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背景下,要把过去依靠物质资源的发展方式转到依靠人力资源上来,就要发挥就业拉动内需的巨大作用。”
  对此观点,中国经济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小鲁深表赞同,他认为,就业的扩大,将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利于扩大内需。“消费需求不足和就业其实是两个关系非常紧密的内生变量,他们互为因果、互相作用。因此,促进就业,实际上也有利于改善我国目前的结构失衡状况。”

  贯彻落实——更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

  “我们如果把就业放在调控目标的突出位置上,那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就应该协调配合,这样才能够形成可靠、坚实的基础,从而更有效地帮助我们推动就业、降低失业率。”谈及如何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杨河清教授如是表示。
  王小鲁认为,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政府转变观念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长期以来,各级政府过于关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过度关注大项目投资,对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特别是对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关注不够。这些企业的发展状况在常规统计中是很难看到的,但这些小企业承担了我国非农就业的一个非常巨大的部分,几乎是半壁江山。”王小鲁表示。他认为,政府要通过政策调整,把关注点向小企业转移,“据我了解,目前小企业发展面临很多问题,这种问题阻碍了小企业的发展,因此也不利于扩大就业。”
  不仅如此,王小鲁认为,降低部分行业的进入门槛同样十分必要。“目前我国仍存在着若干垄断性行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过高,使很多民营企业和资本难以进入,此种状况的存在同样也是不利于扩大就业的。要树立就业优先战略,我们还需要在这方面进行更多的努力。”
  而在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看来,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政府一方面要促进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的充分传达,尽快建立起社会化、高效率的就业信息网络,另一方面要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公平,防止供求不平衡导致交易价格被压低到供给成本之下。”
  陈淮同时认为,政府要保证有限的就业机会优先分配给最优秀、最有效率的群体。要通过援助的方式帮助特定群体退出对就业岗位的竞争,同时要适度设立进入壁垒,迟滞部分群体进入劳动力供给行列的速度。“发展就业前的职业教育、实行严格的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等是加高壁垒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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