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电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动员会,会议提出,今年3月至6月在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市直局委所属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县区行业工会和区域工会全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其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90%,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
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企业人工成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研究分析,加强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督导和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漯河市还将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加强对这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为一线职工谋利益。
据了解,今年开展的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中: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要约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和效益较差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开展要约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非公有制企业要参考当地工资指导线、消费指数等因素,重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等开展要约协商,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随企业效益增加而相应提高等问题;行业工会和区域工会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支付办法等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