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余额可继承 全职太太也享生育险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199
养老保险余额可继承 全职太太也享生育险

昨日上午在工人文化宫,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启动 “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当天,省、市人社部门向市民宣传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时,对人们咨询较多的养老、生育、医疗等社保问题,逐一给予解答。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问】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可以提前支取或继承吗?

    答: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继承。

    【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100%,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缴费,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灵活就业人员可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档案和代理社会保险。

    【问】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能否中断缴费?

    答:目前,有一部分企业和职工认为,只要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等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省人社厅负责人对此表示,缴费满15年仅仅是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条件,只要职工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企业和职工就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此外,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的多少,将直接影响退休后养老金的高低。

    办退休以档案时间为准

    【问】如果档案与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应按照哪个标准?

    答: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问】长期居外和异地安置人员,如何办理医保登记?

    答:由单位外派长期在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以及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在居住地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

    配偶未就业也可享生育险

    【问】丈夫有工作且参加了生育保险,没有工作的妻子如果生育,能否享受相关待遇?

    答:《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也就是说,如果丈夫有工作且参加了生育保险,妻子尽管是没工作的“全职太太”,生孩子时照样能报销相关费用。

    【问】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吗?

    答: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问】如果发现用社保卡购药比用现金价高咋办?

    答: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持社保卡购药的价格,不得高于现金购药价格。如果发现药店存在违规情况,参保人员可向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举报。经办机构将负责追回差额部分,并对药店进行处罚。

    医院擅用自费药患者可拒付

    【问】发现医院未经病人或家属同意,擅自使用自费药、自费项目,该咋办?

    答:参保人员住院后,需要使用由本人先自付部分费用,或全部自付费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医师有责任预先告知费用分担情况,并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方可使用。未经告知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可以拒付。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4/200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