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鄂前旗全面实施“六大工程”助推创业就业

类别:政治法规 时间:2020-11-15 浏览:379
鄂尔多斯市鄂前旗全面实施“六大工程”助推创业就业
     一、实施创业工程,竭力推进创业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创业见习和跟踪服务“一站式”工作机制。全面引入和推广国际劳工组织SIYB培训模式,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对接活动。抓好创业项目库建设,年内编辑出版《鄂托克前旗创业项目库》,为广大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和技术服务支持。常年开展创业培训报名和培训工作,对培训人员跟踪开展创业指导,对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并成功创业的人员给予小额贷款扶持。加大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力度,2010年发放小额贷款1000万元,较上年增长82%,扶持人数达到333人,较上年增长21%,人均贷款额度提高到3万元,较上年增长50%

   二、实施就业援助工程,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台账并实行跟踪动态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集中开展“一对一”帮扶援助活动,年内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创业项目”专项援助活动2次以上,做到“管理到人,服务进门”。2010年,全旗纳入援助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牧区转移家庭以及生态自然恢复区转移农牧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搬入敖镇、上海庙镇的生态移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家庭困难大学生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全部实现就业。

  三、实施双向对接工程,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镇、嘎查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将服务用工单位和各类求职人员摆到就业工作首要位置。旗、镇、嘎查村(社区)每半个月搜集、更新、发布一次招用工信息,每季度走访联系企业一次。广泛搜集企业用工信息,全面开展企业用工服务,对用工企业招聘情况实行跟踪服务,招满为止。热情接待各类求职人员,对登记求职人员跟踪管理。每季度发布一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每半年发布一次企业用工工资指导价位公告。切实开展好定期人才劳动交流洽谈会和大型人才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每周五安排2个以上单位定期召开人才劳动力交流洽谈会,年内组织召开大型人才劳动力交流洽谈会14次。

  四、实施劳务输出工程,全方位搞好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针对工业发达旗区和用工需求量大的旗外城市、广泛搜集用工信息,切实加强联系沟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务输出关系,多层次全方位扩大劳务输出,竭力提高对外劳务输出数量和质量。积极探索市场化劳务输出新途径,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队等新型劳务组织,年内打造8个劳务输出品牌,建立8个长期稳定劳务输出基地,培养和扶持20个劳务输出经纪人,组建20个劳务输出组织,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4户。按要求完成农牧民转移就业示范单位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全旗转移就业工作,年内完成自治区级农牧民转移就业示范镇建设2个,示范嘎查村建设8个,完成充分就业社区建设5个,完成农牧民转移就业4200人。

  五、实施培训工程,以培训促就业。采取本地培训和外地培训相结合、委托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培训和就业训练中心培训相结合、订单培训和常规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以满足劳动者培训愿望为出发点,全力搞好就业培训,推动全旗就业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搞好创业培训, 2010年开展创业培训350人,较上年增长25%。搞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免费为求职人员发放就业通行证,2010年免费培训并发放各类职业资格证书500人以上。切实搞好订单培训、岗前培训、转移转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务工人员就业稳定性。建立就业训练长效机制,将常规技能培训纳入就业训练日常工作,采取灵活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开展社区就业技能和择业观念培训,社区无业失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开展好镇、嘎查村(社区)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方便培训对象为原则,积极开展送培训到镇、到嘎查村活动。

  六、实施台账建设工程,扎实做好就业基础工作。制定并实行《公共就业服务联系走访制度》、《公共就业服务台账管理制度》及系列公共就业服务台账18种,台账包括就业安置、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重点抓好各镇、各嘎查台账建设的指导汇总和验收工作,将台账建设工作做为做好就业工作的基础,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力争使全旗就业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规范化运作、制度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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