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为建筑农民工颁发“护身符” 工伤险企业买单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753
莆田为建筑农民工颁发“护身符” 工伤险企业买单

  今后,莆田市建筑施工企业未给农民工(含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在申办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将受“卡”。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0月25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农民工受工伤 将享优先治疗

  据了解,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及拆除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此前,莆田市已制定《关于莆田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意见》,莆田市住建局此次要求参照该《意见》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意见》要求,农民工发生工伤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前往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时,凡持有有效参保证明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无须缴费均可以住院治疗。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在参保项目工地上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在未参保项目工地上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农民工,经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核定农民工工资参照技术资格等级  

  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乘以缴费费率之积。缴费费率实行浮动原则,即基准费率为1.5%,浮动费率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的办法进行浮动。连续两年有或无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基准费率的 50%。

  核定农民工工伤待遇中的本人工资,采取与职业技术资格等级挂钩的办法。职业技术资格等级分初级工(含普工、杂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及以上三个等级,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享受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其中初级工按60%,中级工按80%、高级工及以上按100%计算。未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其本人工资按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4/664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