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继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355
今年我区继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

  我区将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其中城乡居民养老金每月调增15元,城居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从200元提高到300元。

  截至目前,我区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21万人、100.2万人、60万人、59.6万人、59.3万人,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88.6万人、458.5万人。仅2011年

  我区就妥善解决了23万人的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我区将全力推进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续接办法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优抚、五保供养、低保及高龄补贴接续办法,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学武介绍,2012年我区还将做好生态移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每个移民都能按时参保缴费、及时领取待遇,妥善解决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乡空挂户等人员的参保问题,确保城乡

  居民参保率达到70%以上。自治区政府已经决定在国家发放55元基础上,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再提高15元,并列入今年民生计划。从今年起,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也将在全区普遍推行,将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城居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3%以上。自治区政府决定将全区城居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300元。

  2012年,我区将力推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全年计划新发社会保障卡300万张,持卡人数将达到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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