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克“顽疾” 守好农民工“钱袋子”

类别:劳动法制 时间:2020-12-03 浏览:227
创新机制克“顽疾” 守好农民工“钱袋子”

  恶意拖欠农民工血汗钱,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 “顽疾”。2013年,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所有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了创新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2014年9月,昌泰高速公路技术改造项目办在技改项目建设的同时,创新实施农民工工资管理新机制,探索并规范了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有效办法,保证了农民工工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为农民工守好了 “钱袋子”,实现了农民工工资 “零拖欠”,农民工 “零申诉” “零上访”。

  领导挂帅 配备专员 制定办法构建工资管理新平台

  为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昌泰技改项目办成立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项目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配备专职管理员,负责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成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从而建立项目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协调共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

  项目办以《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出台了昌泰技改项目《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办、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等,并把各项法律措施写进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中,从而构建强化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办工资卡 建保证金 设预存款确保工资 “零拖欠”

  昌泰技改项目办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中,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工作内容、流程和方法等都进行了明确,通过强有力的奖惩措施和良好的资金监管使用制度,保证施工单位规范支付农民工工资。

  项目办建立了农民工工资银行专用账户制,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办单位工程账户的同时,还要在项目办指定的银行开办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账户资金仅限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其使用情况由项目办负责监管。同时,施工单位还要为每一个进场务工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折)。

  项目办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预存款制度。施工单位在办理每一期工程计量款时,技改项目办都要将工程计量支付款的10%直接存入农民工工资预存银行专户,作为农民工工资预存资金。银行每个月根据由监理单位和技改项目办审核过的工资核算表,将每个农民工的工资存入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折)中。农民工凭个人的银行卡(折)可直接在银行领取工资。

  同时,项目办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程计量款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一旦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项目办将视情况用保证金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于存在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项目办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留存标准。

  签订合同 责任追究 信用记录彻底斩断欠薪“魔爪”

  项目办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确认过程中,将保障农民工工资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办规定,凡施工单位聘用的农民工都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合同要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严禁无劳务用工合同非法用工。

  项目办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每月检查银行工资充入情况;监理单位和项目办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和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管理不到位等情况的施工单位,将下发监理指令责令整改,并跟踪督办。

  项目办实行责任追究制。 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办查实确认的,取消其在工程建设中的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如拖欠一次农民工工资的,追加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拖欠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由项目办处以5万元或10万元罚款,并责成工程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办还可以根据拖欠数量没收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将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项目办实行信用记录建档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技改项目办可将情况上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处理,并将该施工单位录入建设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对情节恶劣的施工单位,项目办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国人民银行将其记入银行征信系统。

  维权有力 “讨薪”有门

  实现 “零上访、零申诉”

  在推进实施创新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中,昌泰技改项目办注重和加强对农民工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建立多项管理规定,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帮助农民工解决了 “讨薪”无门的窘境,从而真正实现了农民工维权“零上访” “零申诉”。

  当地印制了 《农民工维权手册》和《昌泰技改项目办致农民工朋友的公开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发放到每一个农民工手中,做到人手一册;告知农民工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如何通过合法途径正当维权;如何配合项目部做好信息电子注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等。

  项目办通过召开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动员会、座谈会,设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公开栏、举报电话等方式,让每一个参与项目建设的农民工都知晓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都清楚维权渠道和途径,都知道在发生工资“被拖欠”时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找哪个人投诉。另外,项目办还要求各施工单位要在项目经理部和农民工集中居住区设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公示栏》,公布管理制度、每月工资核算表、每月工资支付明细,以及举报电话、 投诉方法、 投诉途径等。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11/281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