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确保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类别:劳动法制 时间:2020-12-03 浏览:710
辽宁 确保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开展 “要约行动”,确保各类企业都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并推动职工与企业谈判定工资。 行动的总体目标是: 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基本在全省各类企业实现动态全覆盖, 全省百人以上各类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以上,全省各行业和乡 (镇、街)、社区、工业园区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中有30%要开展二次协商。行动将持续到11月底。

  行动中, 各基层工会、 人社等部门将联合进行调查摸底, 对本地区企业的所有制结构、 经营状况、 职工就业形式、 职工工资水平及诉求进行了解和调查, 并向企业发出要约, 督促企业做好应约和协商的准备。

  对于建制企业和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 行动将集中在谈判定工资上。 根据当前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的特殊情况, 工资协商将从以往普遍谈加薪的做法, 转变为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分类实施。 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 将继续就工资增长的幅度进行协商; 盈亏平衡的企业, 要就工资支付保障事宜进行协商; 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 要以保岗位、 保工资为内容进行协商。 (侯明昆)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15/661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