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措施促就业 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超9成

类别:政治法规 时间:2020-11-15 浏览:619
天津8措施促就业 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超9成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部门了解到,日前天津市召开就业工作会议,人力社保部门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全年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为此天津市将重点采取八项措施促进就业。

    加强财政支持 加大岗位开发

    天津市将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公共财政支出将向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企业吸纳就业,依法落实减免税优惠;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增加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增加就业。

    同时,天津市还将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新增就业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的比重,鼓励企业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实行重点就业援助,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失业人员统一管理,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0%以上。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职业准入,启动30个新职业标准研发工作。开发“技能培训包”,今年重点在机械、冶金、电子、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开发100个职业的“技能培训包”,提高技能培训的效率和质量。

    规范劳动关系 均等帮扶政策

    天津市还将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力度,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从新增就业人员抓起,跟踪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使企业与员工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整顿劳务派遣市场,建立工商注册与登记备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同岗同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切实保障派遣人员权益。

    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规范高效。加快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整合,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形成就业促进、失业管理和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均等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水平,大力推动“村建站”工作,到年末,全市385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就业服务、岗位信息入村进户。同时还将加大就失业监测力度,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启动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失业调控工作体系,规范失业保险管理,完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框架。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将行之有效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纳入地方性法规。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3/848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