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八项措施力促大学毕业生就业

类别:政治法规 时间:2020-11-16 浏览:202
青海省八项措施力促大学毕业生就业

    ●实现7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在国有企业、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

  ●组织1000名以上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引领15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选聘125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四类基层服务项目

  ●开发3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重点面向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组织1000名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青海新闻网讯 又是一年六月,新一届的大学毕业生将走出校园,迈向社会的大舞台。6月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就促进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采取了八项措施。

  据了解,我省将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登记制度,力争年末全省80%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情况进入计算机数据库,实现登记人员就业、失业信息实时动态管理、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准确到位和“一对一”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吸纳就业,继续实施各项就业补贴政策,鼓励“双百”项目吸纳就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渠道,实现7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在国有企业、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进一步实施“百企千岗见习计划”,组织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见习;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培训进社区专项活动。今年组织1000名以上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引领15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年全省将选聘125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服务、“三支一扶”计划、“青南计划”和“特岗计划”等四类基层服务项目,同时开发3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启动实施“在对口援青省实施青海藏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年内选派600名我省藏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青省市参加就业见习或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并鼓励参加就业能力提升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援助方实现就业;重点面向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组织1000名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和生活费补贴;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帮助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省、州人才交流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的数量和规模,扩充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提高就业协议签约率。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4/88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