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省社保部门皆“蜗居” 办公场所人多地窄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45
海南全省社保部门皆“蜗居” 办公场所人多地窄

  海南社保覆盖人群20年间增10倍,相关服务场所却处于人多地窄的窘境

  

  6月7日上午,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业务大厅拥挤不堪。本报记者苏晓杰摄



  海南自1992年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以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从1993年的126万余人次扩大到2012年的1200余万人次,但全省的社保经办服务场所却没有相应扩大,拥挤狭小的服务环境给群众带来很大不便。

  办事群众挤得满身是汗

  6月6日上午10时40分,记者在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一楼看见,进门右侧是保险关系管理处的办事大厅,40平方米左右的空间里挤放着14个办事柜台,二三十位办事群众里外站了好几层将柜台围了个严严实实。

  来自海南省电力学校的办事人员陈照珍坐在墙边,拿着一个资料本不停地给自己扇风,她今天是来为单位职工申报年度社报缴费基数的。“太拥挤了,我都挤出一身汗了。好不容易看见墙角有个空椅子我赶紧坐下了。现在已经很少有办事场所环境这么差的了。”陈照珍每个月都要来社保局好几趟,回回都发愁。记者看见这里虽安装了空调,但人太多空调也“力不从心”。

  “这么多人来这里办事,应该要有像省政务大厅那样的服务环境。”前来办事的李旋说。她今天为单位新进人员办理社保登记,这本是件很简单的业务,但因为人多拥堵,半天都办不下来。

  而在社保局一楼左侧,记者看见,设在过道里的社保补缴业务三个窗口排起了长龙。

  省社保局保险关系管理处稽核业务组原来在省社保局9楼,但后来因为办事群众太多,大家坐在楼梯上等待,有碍通行和观瞻,不得已挪到了社保局大楼外围墙边。仅七八平方米的房里放着两张办公桌。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这里看见,三四个群众往屋里一站,就挤得密不透风了。“人多的时候,我们请群众在树荫下先乘凉等候。”主任科员王国奔说,今年以来,他们已经以这种方式“接待”了2000多人。

  工作人员两人挤一张桌子

  对此,省社保局表示无奈。省社保局保险关系管理处处长黎民天告诉记者,后台的办公区也是人挤人了,“实在没地方安排了,两人挤在一张办公桌办公。”

  6月13日记者看见,位于省社保局四楼的省异地就医办公室20多平方米的空间努力隔成了5个办公区域,里面办事的群众没地方坐,只能站着办理医保报销,而其他人就也不得不侧身而过。“平均每天要受理二三十个参保人的报销请求,加上来咨询和盖章的,一天约有四五十人来这里办事。”工作人员黄煜阳告诉记者。

  关于群众反映的不排队问题,黎民天说,“我们也曾想过设叫号机,但空间太小了,没地方设等候区让人休息,大家都站着,叫号声此起彼伏,估计谁都受不了。”

  “去年,我们已经想办法增设了一部电梯。”省社保局局长王卓说。

  据了解,作为省本级集中开展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工作场所,省社保局主要负责省本级和指导全省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的经办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省本级正常申报的单位为9400家,参保人员48万多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2万多人。

  吴毓锋是省社保局窗口负责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业务的工作人员,他说每天的工作压力很大。一大堆人挤在这里办事,工作稍不注意就可能产生摩擦。“来办事的人都很急,你要集中精力办理手头的事,可身边时常围着好多人同时在问你问题。你忙起来没能及时回答的话,可能就要挨骂了。”

  “经常遇到发火的群众,如果群众对这个工作人员发火了,旁边的工作人员就立刻接手过去处理,想办法让群众消气。”吴毓锋说,他们内部已形成了这样的办事习惯。

  “服务场所不足,我们只能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工作人员热情、周到服务,办事清廉、快捷,避免脸难看。”省社保局局长王卓说。

  全省社保部门皆“蜗居”

  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2012年出台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的标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分为经办服务大厅、档案管理区、办公区和业务支持区四个功能区,建筑面积,省一级要达到8000平方米以上,地市一级要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县市一级要达到3500平方米以上。按此标准,我省没有一个社保经办服务机构能达标。

  海口市社保局“蜗居”在大同一横路窄巷里,租用了2700平方米场地。定安、陵水、屯昌、乐东使用的是劳动力市场大楼,其中服务面积最大的乐东仅230平方米。东方市社保服务部门的租赁面积是800平方米。昌江的服务场所还是1992年建成的,面积不到400平方米。

  “五指山、琼中等中部市县,因为有国家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资金支持,条件正在改善。目前正在装修改造的儋州市社保局服务面积能达1100平方米,琼海能达到1600平方米,就算是服务条件比较好的了。”王卓说。

  省社保局办公大楼1997年投入使用至今,整幢楼的建筑面积才2730平方米,主要的服务大厅面积仅100多平方米,远低于国家标准,位居全国省一级社保服务机构之末。

  据有关人士介绍,1993年,年轻的海南省就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3个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地方立法的省份。20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率先实行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率先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工作……在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方面,我省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遗憾的是,在“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方面”,海南落后了。

  他表示,社会保障制度跟每一个公民都息息相关,我省社保服务场所严重不足的状况,亟待引起关注。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8/26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