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乡养老保险建立丧葬补助政策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639
山东城乡养老保险建立丧葬补助政策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丧葬补助政策,并将标准定为500—1000元。

  记者获悉,这些政策来源于日前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山东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社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张百顺说,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了丧葬补助政策,将标准定为500—1000元。具体补助额度由市、县政府确定并承担。

  据山东省人社厅农保处副处长刘前进介绍,省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已无障碍,已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可在当地领取。年龄未达到而需要转移的,可在转移地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待遇领取参照转移地标准。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8/211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