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从民意广州居民医保缺口无需职工医保弥补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635
政府从民意广州居民医保缺口无需职工医保弥补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的决定。去年的草稿曾规定:广州居民医保资金缺口需要职工医保掏钱弥补,有人称政府“劫富济贫”,网络上不少网友反对。此次公布的《条例》放弃了该做法,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依然独立核算,居民医保数亿资金缺口依然由政府财政买单。 该条例是全国首次通过网络听证形式立法的成功范例。}

  1

  立法规定

  居民医保缺口全由政府买单


  《条例》出台意味着广州职工、居民两大医保首次有了立法规定。

  在“新医改”还未明确职工、居民、公费医疗三种医保如何整合之时,去年12月,广州曾提出要打破职业界限,在制度、缴费、待遇未统一情况下,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两者“统筹使用、统一核算”,用职工医保基金的结余,来填补广州居民医保数亿的资金不足。

  对于这种方式的“整合”,有听证代表赞同此举,认为这体现社会的“富帮穷”社会美德。有代表则直言这是政府在“劫富济贫”,该行为违法。专家则建议,目前三大医保制度并举情况下,制度之间衔接转换、消除身份差异,才是关键。

  网络征询意见时网友对该问题同样分裂成两派。反对的网友认为,只有在统一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的前提下,两个基金“统筹使用、统一核算”才具有合理性,否则就存在劫富济贫情况。

  此次广东省人大批准的《条例》,最终采纳了反对两个基金统筹使用、统一核算的声音,《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分别建账,独立核算。”广州居民医保数亿资金缺口依然需要政府买单,无需职工医保掏钱。

  2

  科学规范

  医保缴费今后不再随便调整


  此前国内医保缴费如何调整,并没有一个科学的计算公式和调整方法,此次条例首次提出了一个医保缴费的调整方法,主要考虑6个因素。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年龄构成、收入状况、医疗消费水平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适时提出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调整方案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还应当征求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并通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说明调整理由和依据,公示期不少于十五天。

  对于社保医保待遇如何调整,条例表示要根据支出情况来决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参保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种类、档次、病种、就医的医疗机构等级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适时提出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月)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待遇调整方案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同缴费调整一样,也应当征求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并通过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说明调整理由和依据,公示期不少于十五天。

  3

  接受监督

  公众咨询委有权提出整改建议


  《条例》规定,广州社会医保基金运行需要更加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第五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使用、管理和运营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广州还将成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卫生专家、社会保险专家和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的代表组成,运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该委员会是最重要监督机构,将定期检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发现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或者运营存在问题的,有权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发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8/509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