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型养老保险保险业或分得最大“蛋糕”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290
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全民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12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若按2012年的企业年金缴费人数计算,预计每年新增资金2216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少332.5亿元,约占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0.28%.”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对此,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赵湘怀做了一个粗略的计算。

  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全民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12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至此,我国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序幕终于隆重揭开。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9/118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