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765
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日前, 浙江省宁波市人社局、安监局、卫生局、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活动,这是宁波市开展工伤预防部门联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精神,将工伤保险的工作重心从事后补偿向事前预防转移,力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他们建立了人社、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工伤预防部门联动机制,围绕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的 “一高两低”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联合开展各项行动,使工伤事故发生率连续3年下降: 2011年全市工伤事故率为2.02%,2012年为1.63%,2013年为1.33%,3年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了0.69个百分点。

    集中宣传 开展警示教育

  宁波市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生产企业也以中小型加工、制造业居多,这些企业在工伤预防、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宁波市人社、安监等部门对近年来的工伤事故分析后发现, 金属制品、 设备制造、 机械制造等制造业,工伤事故发生率占所有事故的60%以上。市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有8.7万家,而工伤事故集中在5000家企业中。

  为了使工伤事故多发的企业重视工伤预防工作, 宁波市各级人社、安监、工会等部门每年联合组织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对象主要是上年工伤事故多发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宁波市有关部门通过专家授课、观看视频、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政策,剖析工伤事故案例,传播工伤预防知识。由于活动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颇受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欢迎。 自2011年以来,宁波市人社局共组织培训企业1544家,对促进工伤预防工作发挥了积极的辐射作用。

    整合资源 强化联合检查

  自工伤预防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宁波市人社、安监、卫生和总工会4部门打破各自为战的传统格局,抽调力量,联合出击,对工伤事故多发和工伤基金赔付率较高的企业开展联合检查,不断扩大检查范围, 他们邀请相关技术部门参加,提高了联合检查的专业度和影响力。

  同时,宁波市人社局把联合检查与上门服务结合起来,一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跟踪回访,了解实情;另一方面积极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帮助企业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提出指导性意见,使企业心悦诚服地接受意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3年来,他们联合检查企业816家。宁波某橡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动力传动带的外资企业,参保职工超过400人。2011年前企业工伤事故频发, 工伤事故率高达7.6%。宁波市通过联合检查,促使企业改进了人工割胶工艺,改善了生产环境,3年工伤事故率逐年下降。2013年,该企业工伤事故率为1.1%,整改成效显著。

    夯实基础 完善信息平台

  为了方便企业参保缴费、及时上报工伤事故,宁波市人社、安监部门建立了工伤事故管理信息系统。他们按照人社部发布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划分的20个门类、98个大类的行业要求,对全市参保企业进行重新划分,统一内容格式、统一输录要求、统一终端接口、统一传送规定,将企业上报的工伤事故数据准确录入信息系统交换平台,做到实时传送。

  另外,安监部门通过交换平台及时掌握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监管结果实时传送到信息系统。

  宁波市工伤事故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提供了基础性依据,大大提高了工伤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调节费率 发挥杠杆效应

  2011年前,宁波市规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只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挂钩,浮动费率幅度小,用经济杠杆来促进工伤预防的作用不大。2011年,新的 《工伤保险条例》 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致使宁波市工伤保险基金当年出现收不抵支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宁波市人社局组成调研小组,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工伤事故情况进行了调查, 广泛征求意见, 听取各方建议。同时,他们结合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调整的精神,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进行测算,完善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政策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要求,对中等风险的二类行业、风险较大的三类行业实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收支、 工伤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挂钩的办法,并增加了浮动档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四档、下浮三档。

  今年5月,宁波市再次调整了工伤保险费率,并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浮动费率考核体系。工伤事故发生率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双挂钩,扩大了费率上下浮动幅度,既对激励企业增强创建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的积极性、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起到正面推动作用,也对事故多发企业起到了警示和遏制作用,经济杠杆效应显现。

  截至目前,宁波市有79881家参保企业受惠于费率下浮政策,宁波某铝材厂就是其中之一。这是一家专门生产铝制品的企业,有500多名职工。2012年,企业由于工伤事故较多,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高达310%。2013年,宁波市实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时,该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上浮到二类行业的第三档, 即2.6%。有鉴于此,2013年,该企业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明显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不到50%。2014年,该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到二类行业的第二档,即1.0%,两年相差1.6个百分点,企业明显感觉到重视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工作带来的经济利益。

  据悉,2013年,宁波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1万人,年度基金支付率为74.82%,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44个百分点,基金支付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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