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病治病 无病疗养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223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如何打造“健康中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热点。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值得推广,目前该模式在各地有所探索,但依然需要顶层设计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健康中国”一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引起与会代表委员广泛关注及热议。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如何打造“健康中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热点。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值得推广,目前该模式在各地有所探索,但依然需要顶层设计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老龄化伴随老年病 政协委员关注“医养结合”

  “养老问题,是家事也是国事。我们无法阻止人的生老病死,也无法阻止一些老年人出现失能半失能的状况,但我们可以改变这些老人的养老现况,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有一个有尊严、稳定而安全的就医养老环境。”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孙铁英在接受半月谈网记者采访时说。

  孙铁英给记者讲述了一个故事:几年前,一个署名“秦岭”的青年中学教师曾给上海市领导写信,诉说了其癌症晚期的父亲在求医过程中遭受的磨难和整个家庭的无奈与辛酸,并提出希望政府提供良好就医环境、完善用药保障、支持心理辅导或陪护等四点诉求。

  两天后,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俞正声给秦岭回信。回信中说到:“谁都有父母、谁都有亲人,当眼见有养育之恩的亲人于病危之际而无力相助之时,又遭遇一些制度缺陷的伤害,心中之痛,不言自明。我们大家会尽力帮助你,更重要的是同志们都赞成你的四点诉求,特别要在癌症晚期病人的关怀上,争取在制度上有所前进。我不能保证问题都能很快解决好,但我相信,你的心痛也是大家的心痛,大家(包括医院同志们)的共识会推动我们前进。”

  老龄化总是与老年病相伴而行。记者了解到,在当下,有很多的“秦岭”因为老人生病而身心不堪重负。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一对夫妻要照顾四个老人,难以顾及,养老质量堪忧。甚至还有些‘失独’家庭,他们年老后无人照顾。而老年人普遍患有各种慢性病,大部分家庭缺乏医疗护理知识,养老质量堪忧。”孙铁英告诉记者。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老年病研究所副所长刘荣玉在过去的一年中走访了约20家养老护理院,她在调研中了解到,在我国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中,内设简单医疗室的不足60%,配备康复理疗室的不足20%。养老机构缺乏专业医疗服务,远远不能满足老人需求。

  据民政部统计,到201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亿,占总人口14.9%,失能老年人数达到3750万,占老年人口的18.53%。目前我国各类养老服务人员共约100万,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30万左右,其中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5万人。

  “在逾两亿老人当中,有将近五分之一的老人都是失能的,他们都是需要照料的。但是养老机构、医护人员都远远跟不上需要。”刘荣玉说。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提交的提案中称,“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提供持续性的老人照顾服务,这种养老模式非常契合老年人的需要。

  探索“医养结合” 地方在行动

  孙铁英委员告诉记者,目前青岛、海南等一些地方对“医养结合”模式进行了多年探索。

  据媒体报道,青岛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社区处处长马青介绍,自2005年起,青岛市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在社区看家庭病床就可享受报销待遇。此后,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

  2006年7月,青岛市将老年护理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1年进行医疗“专护”试点;2012年7月,该市将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专护”、老年护理院等机构养老的“老护”、社区的家庭病床即“家护”,统一合并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这一制度,在全国尚属首创。

  其中,“专护”的参保人一般病情较重,需长期保留各种管道或依靠呼吸机等设备维持生命体征,在二三级医院医疗专护病房接受较好医疗条件的医疗护理;“老护”的参保人一般患各种慢性重病、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有医疗资质的养老院)接受专业化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家护”的参保人居家接受由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登门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

  马青表示,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制度是基本医保制度的延伸和拓展。2015年之前,其基金来自于城镇医保基金:每年从个人账户中支出0.2%,统筹账户中支出0.2%,再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2000万元,第一年总共筹集3亿元,单位和个人无需另行缴费。

  在这样的制度下,患者发生的医疗护理费不设起付线。2015年之前,“家护”和“老护”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患者自付4%;“专护”由基金支付90%、自付10%。参保人在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再重复享受基本医保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相关待遇。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天津、陕西等地均开始启动“医养结合”试点,以破解“养老院看不了病,医院养不了老”的难题。

  打破割据分离状态 亟需顶层设计

  “‘医养结合’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受限于部门工作壁垒难以实现政策协同。”全国政协委员李铀说。本次两会,他带了一份名为“全面推进‘医养结合’的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的提案。

  据了解,由于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化,养老机构“养老不医护”,而医疗机构则是“治病不养老”,二者并不对接,给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带来不便。正因如此,“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护理模式呼之欲出。

  现阶段,“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转,涉及包括土地、编制、隶属关系、医保报销、药品管理、行业资质等诸多问题,有待破解。另外,如何培养“医养结合”人才,如何制定“医养结合”的行业标准,也是摆在相关机构面前的新课题。

  朱晓进委员认为,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建设,是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

  他提出,首先,要建立机构,完善机制。解决好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建设问题,政府要制定合适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走上正确发展途径。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其次,政府要保基本和给政策。可通过政府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养老保险、护理保险、医养结合互通,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使其产生良好效果。第三,鼓励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第四,要加快护理人员队伍的培养,鼓励志愿服务。另外,发挥多种保险的重要作用。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11/549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