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意见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03 浏览:793
江西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8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6月20日正式印发。该《意见》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到2017年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明确整合各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三是整合制度政策,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统筹层次、和大病保障机制的“八统一”。四是对全省整合工作作出部署,各设区市要在8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职能、机构、人员、基金等归口整合工作,10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

  截至目前,《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印发后已有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4省出台了整合制度总体规划,加上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已有13个省级行政区域明确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归口一个部门管理,消除了体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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