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14 浏览:374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记者从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目前,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张“网”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据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本届政府以来,为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势变化,不断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2003年明确从建立统筹基金起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2004年出台了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2006年明确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雇主缴费为主”的原则,组织了农民工参保的专项行动。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由从业人员扩大到学生、儿童、老人等城镇非从业人员。与此同时,新农合制度也从局部试点走向全面推开。

    胡晓义表示,以往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是从无到有,建立制度,今后的重点是从分到联,解决职工、居民、新农合制度之间衔接的问题,实现人员身份、居住地点变化时,医疗保险关系可转换、可接续、可转移,并探索将三项制度逐步整合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代以人员身份分别保障的方式,通过划分不同的费率档次,由参保人员选择参加不同档次的医疗保险。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0/919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