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开闸(图)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14 浏览:225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开闸(图)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开闸(图)


  据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了全国性的整体改革部署,改革时间表也已确定。这项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

  改革任务复杂艰巨

  据统计,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甩掉两头、留下中坚”

  从中央的新部署看,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改革的主导理念。

  在宋世明看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谓“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宋世明说,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甩出两头,不是甩财政包袱、甩人事包袱,而是要进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组织的优化”。

  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则可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对于已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过渡期内使用的事业编制须“只减不增”。

  “市场的归市场”

  被“剥离”的,还有原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的要求,在转企改制过程中,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定资产,由统计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等。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变管理机制,并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的机构负责。

  转制工作可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比如5年。在过渡期内,可以对转制单位适当保有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据了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后,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将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公益之“分”

  被留下的“中坚”,也进行了细分。此次改革部署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受访专家解析道,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据悉,高层提出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

  优化、提升、改造

  留下中坚’也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宋世明分析,这其中包括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等若干项目。

  据悉,高层要求是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此外,还将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加快职能转变,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管办分离的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此外,此次改革还强调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等。

  一切为了公益服务

  汪玉凯说,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单纯地减少数量和人员,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一切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

  从强化政府责任的部署看,就是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要求。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受访专家解读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按中央要求注意把握节奏,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能搞“一刀切”。

  “在过渡期内,尤其应严格禁止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汪玉凯说。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3/864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