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极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15 浏览:533
上海积极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近日,据上海市人社局局长周海洋介绍,上海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领域上, 将聚焦3个重点, 即集聚人才、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在集聚人才大举措上,将突出3个作用,即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政府行政的推动作用。

  上海将实施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中国绿卡办理程序,缩短申办周期至90天; 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及居留办理程序;开展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上海自贸区、大张江园区就业的外国留学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申办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对需要长期在沪工作的企业外籍法人代表、外籍高级管理人才以及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办理2年-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上海完善居住证积分政策,对通过市场主体评价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完善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对通过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 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至2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营业绩显著的企业家人才、在上海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优异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上海还将完善科研人才双向流动制度, 建立更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工作,所得收入由个人、单位协商分配。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 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创业孵化期内(3年-5年) 返回原单位的, 工龄连续计算。上海还将试点,把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院校工程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此外,在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上,上海将大力扶持青年人才创业。 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落实小额贷款担保、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创业培训见习、税费减免等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构建 “一站式、全流程、专业化”人才发展政策和生活服务信息综合门户网站,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细致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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