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可获专项财政补贴
-
类别:管理培训
时间:2020-11-25
浏览:152次
- 为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无论郑州本地居民或是外来务工人员,凡通过培训获得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者,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获得2000元财政专项补贴。
- 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无论郑州本地居民或是外来务工人员,凡通过培训获得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者,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获得2000元财政专项补贴。
据介绍,为解决我市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难题,我市今后将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制度,即根据我省确定的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有针对性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无论是企业出资培养,或是定点培训机构出资培养,或是职工及外来务工者个人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我市都将按照“分级财政”的原则对新培养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实行补贴,即每培养一名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由财政给予2000元培训补贴。
按照规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的申请和发放渠道根据不同类型分级进行,其中,经市人社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经郑州区域内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培养相应高技能人才,或企业统一组织职工到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培训的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由市财政发放到相应培训基地或企业。县(市)区人社局组织的社会各类人员报名培训,符合条件的由同级财政拨付补贴资金。
针对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新政明确规定,市民个人通过培训获得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应到县(市)区户籍所在地人社局、财政局申请补贴到本人。非本市户籍个人通过培训获得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应在本市企业工作三年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金等证明,由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同级的人社局、财政局补贴到本人。
据悉,首批纳入补贴范围的八大行业涵盖60个急需紧缺职业(工种)。
急需紧缺职业培训
可获专项财政补贴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8/961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