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谈国企高管限薪:是一时之举还是长久之策?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20 浏览:869
委员谈国企高管限薪:是一时之举还是长久之策?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税前)。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一部涵盖所有行业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规范制度正在紧锣密鼓的制订中。适时而生的高管限薪令到底是为了应对全球金融风暴的临时之举,还是理顺分配关系的长久之策,成为经济界委员关心的话题。

  对于轰轰烈烈的高管限薪令,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主任的张继勋委员反映平常,因为早在2005年,新疆国资委就发布规定,高管年薪可高于职工年收入5至6倍,但最高不得高于10倍。“我们执行的情况很不错,矛盾不明显,有利于调动管理层和职工两方面的积极性。”张继勋说。他告诉记者,有些高管也有意见,认为这样不足以反映个人对企业的贡献,但个人和职工的贡献是同比例的,个人智慧终归有限,最终依靠的是集体智慧。张继勋认为,一些国企高管和职工工资相差几十倍、上百倍,有些过了头,高管可以拿高薪,但必须与职工收入联动。“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把分配问题解决好是聪明企业家的选择。”这是张继勋的经验。

  来自甘肃的马鸿烈委员首先向记者申明,“我的年薪只有40多万”,并表明态度,“当然应该限薪,当前是危急时刻,国企领导人应该以身作则,与普通职工同甘共苦,共度经济寒冬,不拿年薪都可以。”不过,马鸿烈认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企业高管设置薪酬上限不能“一刀切”,薪酬设置要与业绩考核挂钩。譬如国企考核的指标不外乎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当年完成利税情况、职工收入提高程度等等,作为政府应该给企业提供赛马场,而不是当伯乐,谁在市场竞争中跑第一,谁就应该吃上好东西。马鸿烈说,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度一定要改,年薪制的方向要坚持,还应该适当增加期权。该拿的不拿,不该拿的胡拿,吃大锅饭要不得。“不要怕企业家发财,钱少是自己的,钱多是社会的。”马鸿烈希望许多人放松心态。

  来自上海的朱成钢委员则认为,“在公司业绩下降、生存压力骤增之时,国企高管限薪是一个明智之举,短期内需要这样做,美国也这么做。但长期来看,高管的薪酬体系是企业科学管理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不管是实践上还是理论上,我们都远远没有完成。”朱成钢指出,国企高管没有完全市场化,大多数是党委、政府任命,而不是通过市场招聘,如果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该给多少钱就多少钱,天经地义。此外,朱成钢还认为,现在的薪酬设计考虑高管利益较多,考虑普通员工较少,这不公平。他表示,高管的薪酬水平要与他们所负的责任、所承担的风险、所做的贡献相匹配,国企的改革不能依靠局部的改变而得到突破,需要整体和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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