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规定,在2009年至2011年间,用人单位招一名高校残疾毕业生,不仅可以获得一次性补贴,在计算残疾职工人数时还能按2名残疾人计算,减少相应的残保金。除了企业外,我省各级残联及直属单位要带头聘用高校残疾毕业生。今后,我省将加强对高校残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有关部门要将高校残疾毕业生列入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等援助政策,免费提供就业援助。
此外,福建省还鼓励和扶持高校残疾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今年起,福建省对当年批准享受政府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的自主创业高校残疾毕业生,无偿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费1万元;对当年批准享受政府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的自主创业并安置2名以上(包含2名)残疾人就业的盲人、聋人高校毕业生,无偿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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