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予以辞退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20 浏览:508
成都: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予以辞退

  新华网成都4月21日电 (记者陈健)成都近日实施新的公务员考核细则,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其中,对于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将予以辞退。

  成都市人事局副局长周俊安21日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日前印发《成都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开始实施。成都市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其中,具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9种情形之一的公务员,将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按照考核细则,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发放奖金800元。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的,具备破格提拔的基本资格。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的,记三等功一次,发放奖金1500元,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此外,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当年,公务员所在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安排2周以上的离岗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公务员在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周俊安说,此次考核细则的实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公务员考核进行了完善,首次对平时考核的内容、程序和办法进行了明确,对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结果进行了量化,并根据量化得分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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