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区最低月薪从665涨至850元 四县上调至800元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20 浏览:600
长沙城区最低月薪从665涨至850元 四县上调至800元
  加工资啦,长沙城区月最低工资850元!记者昨日(7月19日)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从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长沙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65元调整为850元;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60元调整为800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处长夏晓燕介绍,这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长沙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以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

  今(2010)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长沙月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两个档次:长沙城区(含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上调185元,较上一年度上调27.8%。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上调240元,上凋42.8%。

  另外,有“钟点工”之称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上调:长沙城区由原来的7.5元/小时,调整为8.5元/小时;四县(市)由原来的7元/小时,提高为8元/小时。

  有关专家介绍,长沙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电话12333。

  今年6月30日之前,长沙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65元,按此计算,节日加班费每天不低于91.7元。而从7月1日起,节日加班每天最低工资不应低于117.2元。这意味着劳动者节假日加班,每天至少可多得25.5元的工资。(记者 张怀中 实习生 张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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