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最低工资等民生保障待遇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20 浏览:619
上海调整最低工资等民生保障待遇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将从4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120元调整到1280元,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将上调至每月730元。同时,部分就业补助标准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也将相应提高。

  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除月最低工资调整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从9元调整到11元。据悉,这是上海市第18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海4月1日起还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上海连续第5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将上调至每月730元。

  上海还适当调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月收入标准,对社会协管类和公共服务类万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分别在现有收入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和160元,即分别从1300元和1210元调整为1400元和1370元。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将从672元提高到768元,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将从560元提高到640元,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也将从560元提高到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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