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统计报告制度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20 浏览:640
内蒙古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统计报告制度

  记者1月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解掌握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内蒙古决定从2012年起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统计报告制度,要求各盟市每年上报两次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据悉,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内蒙古还将加大对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各类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对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将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4/988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