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区(县)两级餐饮行业全部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0-12-20 浏览:353
沈阳市、区(县)两级餐饮行业全部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了解到,截至目前,沈阳市、区(县)两级餐饮行业已全部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今年1月,经沈阳市餐饮行业职工代表大会203名代表审议通过,并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生效,这是辽宁省餐饮行业首个市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规定,沈阳市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目前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5%,即每月为1265元。

  据介绍,沈阳市有2.1万户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近20万人,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人员流动性大、社会保障覆盖率低、职工收入水平低、节假日加班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等问题。沈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餐饮行业不仅是职工收入最低的行业之一,也是劳动关系矛盾相对突出的领域,签订市、区(县)两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助于保障餐饮业的员工权益,同时能够缓解员工流动性大、跳槽频繁的现象,使员工队伍相对稳定,实现劳资双赢。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5/444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