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让灵活就业人员沐浴工伤保障阳光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1-01-04 浏览:1020
山东潍坊让灵活就业人员沐浴工伤保障阳光

  “送外卖挺辛苦的,每到饭点,送单量大,需要赶时间。尤其是遇到恶劣天气,送单路上风险可不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外卖配送员滕津东告诉记者,他从事外卖行业两年了。

  和大多数网约配送员一样,工作自由灵活、收入可观,这让滕津东选择成为一名骑手,但他表示,能够安心、稳定地干好这一行,离不开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保障。 

  完善政策扩大工伤保障范围

  随着用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在传统劳动关系用工范畴之外,出现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这部分劳动者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其与用人单位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享受工伤保险权益。

  对此,潍坊市人社部门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体系,积极保障患职业病或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灵活就业人员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潍坊市陆续出台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工伤认定暂行办法》,对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潍坊,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群体都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潍坊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表示,凡在潍坊市各级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劳动人事事务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代理劳动关系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须参加工伤保险,并由劳动人事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这一政策的实施,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保障了灵活就业人2员工伤保险权益,受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广泛欢迎。滕津东告诉记者,这份保障让他在接单送单时心里很踏实。 

  试点探索提升工伤保障水平

  早在2015年10月,潍坊市就启动了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潍坊市区、行政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补充工伤保险。随着试点探索的推进,目前,潍坊市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参照四类行业基准费率,按缴费工资基数的0.9%收取,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一票征收。同时,潍坊市将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纳入了社保降费政策范畴,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该降费政策延长执行至021年4月30日,确保惠及更多灵活就业群体。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执行的政策、标准和流程基本相同。灵活就业人员工伤认定与普通工伤认定申请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工伤认定申请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内需劳动(人事)代理机构确认盖章。”潍坊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说。

  在待遇享受方面,总体而言,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享受相同的待遇政策和标准。特殊之处在于,由于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比如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30天、一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承担;同时,由于灵活就业人员不存在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不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记者了解到,网约车司机小王在接乘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潍坊市人社部门在受理小王妻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迅速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小王受到的事故伤害,并予以工伤认定。小王的妻子领取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了供养亲属抚恤金。

  “家里的支柱一下子倒了,全家人受到了严重打击,还好有这笔补助金和抚恤金,能为家里减轻些负担,保证家里人日常生活开支。”小王的妻子说。

  经过多年的探索,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但这项工作仍然缺乏在法律层面和顶层设计层面的引导与支持,在实践中也遇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界定不清晰、管理难度较大等问题,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23/264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