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计预备为先

类别:社会保障 时间:2021-01-04 浏览:1000
国之大计预备为先

  

  

  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成效显著

  记者:“十三五”时期,我国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等方面取得哪些成就?

  李志宏:养老服务供给总量增加、质量提升。截至2019年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0张,比2012年增加8张,增长36%。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8%,全国养老服务机构中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占比54.6%,首次超过公办养老机构占比。医养结合深入发展,2019年底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4795家,其中71%纳入医保定点,建立医养签约合作关系5.64万对。

  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方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明确监管重点、各部门监管职责和协同机制;修订《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完善设立许可取消后,对养老机构的管理措施。另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17项支架性国家标准发布施行,监管标准进一步健全。 

  挖掘有效需求积极推进养老产业化

  记者:《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对照这一宏观目标,目前在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

  李志宏:一是从政策制度层面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立法进程滞后。

  二是从供给侧来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短缺,养老机构照护能力不足、医养深度结合不够。

  三是从监管侧来看,行业监管不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矛盾突出,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养老服务形态不断创新,出现监管空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监管标准规范不足,监管手段落后。

  四是从需求侧来看,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使许多潜在需求无法转化为实际有效需求。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也制约了需求的释放。

  记者:针对以上问题,有哪些应对措施?

  李志宏:首先,推动养老服务专门立法,解决养老服务目前只有部门规章、法律层级不够的问题,促进地方养老服务立法广覆盖。

  其次,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推进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让老人足不出户、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启动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确保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突出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建设,养老服务资金和政策向护理型养老机构倾斜,实现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失智老人养老服务和家庭照护床位快速发展;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加快家庭病床、居家上门医疗发展,完善老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服务。

  再次,加快推动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

  最后,加快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三项补贴的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发展养老金融,健全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综合提升老年人的支付能力。 

  做到三个创新抓住老龄化机会窗口期

  记者:展望“十四五”,应如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

  李志宏:“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机会窗口期。

  “十四五”时期,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可谓恰逢其时。我们应认识到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要取得预期成效,“十四五”期间应做到三个创新:理念创新、格局创新和实施机制创新。

  第一,理念创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核心在于“积极”,要以积极老龄观引领各项应对战略举措创新。要树立全生命周期视角,将政策干预的关口前移,解决好不同年龄群体的生育、教育、退休和养老问题,避免中青年的问题延续或积累到老年期。要树立系统思维,跳出“老年人问题谈老年人问题”的思维误区,切实做到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从战略和全局的站位思考和处理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树立积极的老年价值观,真正把广大老年人当作社会的宝贵财富,当作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当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改变此前将老年人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中需要照顾、优待、救助等客体的错误做法,真正把将来占到总人口三分之一的老年人视为积极、能动的社会主体,制定出能更多地激发老年人潜能、提升老年人自我价值和正面认知、增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增权赋能”型公共政策。同时,要树立主动应对的理念,多研究制定一些事前干预型应对举措,少一些事后补救型的应急之举,由人口老龄化的被动应付转变为未雨绸缪、超前谋划、源头治理,抓住用好战略机会窗口期,做好各项战略准备的主动应对。

  第二,格局创新。要坚持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要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与实践主动融入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科学研判人口老龄化对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着力培育老龄社会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群体民生,着力厚植老龄社会的文化自信,着力打造全龄全域友好型宜居环境,着力推进老龄问题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人类老龄社会应对共同体。

  比如,在经济建设领域,要开发劳动力质量红利,完善就业和退休政策,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加快形成新的人力资本综合竞争优势;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体制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同时要大力发展老年民生科技,确保广大老年人共享科技创新成果;挖掘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老年消费支持政策,培育多元市场主体,丰富产业门类,拓展产业链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老龄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能。在社会建设领域,结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中高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收入分配结构,提升个人养老收入储备;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国家、社会、家庭、个人保障责任清晰,保险、救助、福利、慈善衔接配套,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医疗、照护需求;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疾病诊治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前端的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健康教育以及后端的康复护理、长期照护以及临终关怀;加快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持续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完善以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为支撑的支付保障体系,以及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实施机制创新。这是提升战略执行能力的关键。一是要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应将老龄事业发展重点任务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纳入政府民生实事,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督查考核,使老龄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对加强老龄工作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二是要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决策、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职能,形成全国老龄工作“一盘棋”。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支持和参与老龄工作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老龄工作,鼓励国外境外资本参与我国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四是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搭建老龄工作信息化平台,加强涉老数据、信息的汇集整合和发掘运用,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可信统计分析决策机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决策有依据。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战略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政策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要通过战略实施机制的创新,有效提升战略决策转化为结果的能力,确保战略部署落地生根。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23/264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