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司法部关于切实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等专门文件,指导各地不断加大服务农民工工作力度,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相关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审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审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该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和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促进农民工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审查《快递暂行条例》。该条例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教育和培训作出规定,已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把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印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涉及劳动劳务等与贫困地区农民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将推动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乡村建设重要任务。鼓励支持各村(社区)把农民工普法列入工作重点,开展“法律护你行”“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强劳动力输入、输出重点省(区、市)农民工普法工作,引导农民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靠法。
多渠道推动农民工普法工作。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指导各地在乡村、社区、农民工用工企业及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开展农民工专题普法。
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统筹推进
深入调研摸清农民工法律需求。司法部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做好涉农民工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案件辩护代理工作。
加强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4.1万个,常驻法律服务人员8.1万人,方便农民工获取公共法律服务。
推进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近三年,司法部会同全国总工会组织律师志愿者2.7万人次参与“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服务农民工2300万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深化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指导各地将因劳动合同纠纷请求经济补偿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等与农民工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自2019年5月20日“绿色通道”开通至今,已累计访问38597人次,答复“讨薪咨询”9796件、“问题反映”1975件,向人社部和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督办欠薪案件3157件,涉及农民工13.84万余人。
探索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在中国法律服务网设立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入口,方便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近三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2万余件,为155万余人次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余人次。
农民工矛盾纠纷全力化解
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部门协作。会同人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规定在劳动争议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可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及时受理调解劳动争议。
着力化解涉农民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对各类涉农民工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属地化解。近三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91.8万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36.3万件。
(司法轩)
注:本文转载自:https://www.clssn.com/html1/report/23/2715-1.htm